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保证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 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参考公司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3、上述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以尊重历史为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 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4、上述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防止短期行为,促进 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
四、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
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照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绩效奖金方案如下:
1、奖金额度设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额度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高管的任职 岗位等因素设定,绩效奖金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设定的绩效奖金额度根据具体情况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2、绩效奖金计算:每年的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额度、公司经营业绩 完成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计算。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若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子公司董事、监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不重 复领薪,按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五、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审查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六、其他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