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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的通知,珠海鸿禄向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8日,初芯微与珠海鸿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鸿禄将其持有的12,804,11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0%)以13.28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初芯微。珠海鸿禄本次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包含全部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珠海鸿禄向初芯微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1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前本次变动本次转让后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珠海鸿禄23,784,20013.00%-12,804,1167.00%10,980,0846.00%
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鸿禄一致行动人)1,879,8751.03%001,879,8751.03%
小计25,664,07514.03%-12,804,1167.00%12,859,9597.03%
初芯微0012,804,1167.00%12,804,1167.0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初芯微承诺自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股份,但向初芯微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的除外。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珠海鸿禄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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