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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就审议 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的变化,亦不涉及新增或调 增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变动幅度未超过20%,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 号》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公司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之业绩补偿协议的 补充协议(二)》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就本次交易修订后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

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 年6 月30 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加期 评估报告。我们认可前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六)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委托,对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 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综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 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

2026 年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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