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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必要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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