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孙振平先 生、刘卫东女士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 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出席董事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 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红 墙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红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含130%,即13.57元/股),已触发《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 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红墙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红墙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红墙转债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