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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进行了统计,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其中,公司与比利时航空公司(以下简称“ASL”)存在运输合同纠纷;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新01协外认1号之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之规定,对公司与ASL存在运输合同纠纷出具了裁定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7月26日、2025年8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新01协外认1号之三]的裁定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55,284,934.09元。最终金额以法院出具的《结

案通知书》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对本次仲裁事项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并在仲裁结果出具时,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仲裁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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