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汤新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新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上述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汤新华先生的简历汤新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起,就职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先后担任成本核算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市场部部长;2011年10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2025年9月8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