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泰新材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73,80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泰新材持有公司股份25,069,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35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1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股东自身发展需要,瑞泰新材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73,80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泰新材持有公司股份25,069,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
| 股票简称 | 天际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59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973,803 | 0.992017% | ||||
| 合计 | 4,973,803 | 0.99201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42,918 | 5.992014% | 25,069,115 | 4.999997%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42,918 | 5.992014% | 25,069,115 | 4.99999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备查文件 | ||||||
|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注:瑞泰新材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9,621,887股后总股本的5.09782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于股东瑞泰新材认购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瑞泰新材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未违反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瑞泰新材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该股东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