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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玉秀、关一、周广阔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玉秀、

关一、周广阔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182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玉秀、关一、周广阔: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玉秀、关一、周广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8号)查明的事实,2024年你公司与上海海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维)开展采购业务,交易金额3238.36万元,占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8%。格乐瑞(无锡)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乐瑞)为公司关联法人,上海海维为格乐瑞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6条、第6.3.19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关玉秀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

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的规定,你公司总经理关一、董事会秘书周广阔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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