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ST萃华公告编号:2026-0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71,159.3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23,352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23,35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不含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起诉状等相关案件材料;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 | |||||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9,839 | 目前起诉阶段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7,527 | 目前起诉阶段 |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5,986 | 目前起诉阶段 |
| 小计 | 23,352 | - |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 |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案金额(0件) | 0 | - | |||
| 总计 | 23,352 | - | |||
| 其中:作为原告累计金额 | 0 | - | |||
| 作为被告累计金额 | 23,352 | ||||
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序号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 1 | 辽宁辽银钱币经销有限公司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8,000 | 和解 |
| 2 | 辽宁潮尊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 加工合同纠纷 | 1,057 | 和解 |
| 3 | 深圳金玉德尚黄金营销有限公司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9,500 | 暂未收到起诉材料,未开庭 |
| 4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广祥优品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老凤祥东莞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1,200 | 一审待判决 |
| 小计 | 19,757 | - |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 |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案金额(1件) | 1 | - | |||
| 总计 | 19,758 | - | |||
| 其中:作为原告累计金额 | 1,200 | - | |||
| 作为被告累计金额 | 18,558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