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自2025年6月1日(前次注册资本变更统计股本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更。根据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与原章程内容对比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565,434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3,309,812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512,565,43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513,309,81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