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5 年5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非公开发行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
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2 日刊登于法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在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
资金运作良好。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3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300 万元资金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