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滕用雄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滕用雄 | 是 | 1,350 | 16.64% | 2.46% | 否 | 否 | 2026年3月19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公司总股本为555,760,000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7,519,700股,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为548,240,300股。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滕用雄 | 8,112.00 | 14.80% | 1,450.00 | 2,800.00 | 34.52% | 5.11% | 0.00 | 0.00% | 0.00 | 0.00% |
| 滕用伟 | 3,402.67 | 6.21% | 0 | 0 | 0% | 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滕用庄 | 5,282.83 | 9.64% | 662.91 | 662.91 | 12.55% | 1.21% | 0.00 | 0.00% | 0.00 | 0.00% |
| 滕用严 | 4,250.00 | 7.75% | 420.00 | 420.00 | 9.88% | 0.77%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21,047.50 | 38.39% | 2,532.91 | 3,882.91 | 18.45% | 7.08%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1)上表所述“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限售和冻结数量”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上述比例之和的尾数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投资项目变现。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滕用雄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
持股变化明细。特此公告。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2026年3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