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红旗连锁股票代码:0026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11栋1单元35层3502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确认意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2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4
第四节资金来源 ...... 21
第五节后续计划 ...... 22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8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0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1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35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7
财务顾问声明 ...... 38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40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红旗连锁、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商投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乡发集团 | 指 |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中信金融资产 | 指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商投集团 | 指 |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四川省国资委 | 指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商投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曹世如、曹曾俊合计持有的红旗连锁70,443,750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红旗连锁总股本的5.18%) |
| 转让方 | 指 | 曹世如、曹曾俊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曹世如、曹曾俊于2026年2月签署的《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信证券、财务顾问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最近三年 | 指 |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商投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11栋1单元35层350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汪晓龙 |
| 注册资本: | 12,622.65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MA61Y11T04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物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阀门和旋塞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中草药收购;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粮食收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经营期限: | 2016-11-11至无固定期限 |
| 联系电话: | 028-8737067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乡发集团持有商投投资
79.22%的股权,为商投投资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为商投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
结构如下所示: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信金融资产持股商投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乡发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企业名称: |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568号西部金融创新中心2-1-4号 |
| 法定代表人: | 袁继国 |
| 注册资本: | 349,55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7FL6B12F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土地整治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箱包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经营期限: | 2021-12-18至无固定期限 |
| 联系电话: | 028-87370676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商投投资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1 | 成都利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主要从事投资活动 | 100.00% |
| 2 | 四川天府禾畅农产品流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010.10 | 主要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业务 | 65.93% |
| 3 | 南充诚投农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 | 主要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园区招商、土地整治、农副产品加工业务 | 55.00% |
| 4 | 巴中市恩阳区乡发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86,000.00 | 主要从事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业务 | 54.46% |
| 5 | 巴中市恩阳区乡发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93,500.00 | 主要从事城乡建设领域的建设工程业务 | 51.03% |
注:本次披露的核心关联企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的子公司,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乡发集团控制的除商投投资外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1 | 四川省商投恩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主要从事集贸市场管理、园区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 |
| 2 | 四川商投天成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主要从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经营 | 100.00% |
| 3 | 四川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 19,300.00 | 主要从事大宗物资供应链服务 | 100.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4 | 四川商投保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的初加工及销售 | 100.00% |
| 5 | 四川天府粮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农业生产、农业种植服务等 | 100.00% |
| 6 | 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9,124.15 | 主要从事食品销售业务 | 100.00% |
| 7 | 四川省糖酒有限责任公司 | 7,550.00 | 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业务 | 100.00% |
| 8 | 四川省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 |
| 9 | 海南利安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主要从事投资活动 | 100.00% |
| 10 | 乡农丰仓农业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 400.00 | 主要从事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100.00% |
| 11 | 四川省和美乡村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 | 主要从事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及农产品批发 | 96.00% |
| 12 | 四川省天府好粮油有限公司 | 1,000.00 | 主要从事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 | 67.00% |
| 13 | 四川商投汇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主要从事土地整理业务 | 60.00% |
| 14 | 成都大邑美丽乡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 51.00% |
| 15 | 四川省稻乡渔歌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489.30 | 主要从事运营商农文旅康教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稻乡渔歌和开展商农文旅康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的品牌输出 | 51.00% |
| 16 | 四川兴蜀城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主要从事县域商业的投资、开发以及运营 | 51.00% |
| 17 | 深圳市利安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主要从事投资活动 | 51.00% |
| 18 | 四川商投千岛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 | 51.00% |
| 19 | 金堂县鑫港利安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392.16 | 主要从事食品销售业务 | 50.99% |
| 20 | 金堂县乡淮农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431.37 | 主要从事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50.99%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21 | 四川巴中恩乡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019.61 | 主要从事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 50.98% |
| 22 | 四川晓麦乡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 | 主要从事咨询管理服务 | 50.00% |
| 23 | 四川商沃数字农贸有限公司 | 5,000.00 | 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零售 | 49.00% |
| 24 | 四川省乡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聚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精细化乡村治理、乡村惠民便民服务、乡村数字教育等领域,通过融合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以数字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40.00% |
注:乡发集团控制和投资的企业较多,本次披露的核心关联企业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通过控股商投集团所控制的主要企业(除乡发集团)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1 | 四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9,000.00 | 主要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和建设 | 100.00% |
| 2 | 四川省商投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以产业投资和供应链集成服务为抓手,建设现代商贸供应链及综合服务集成体系 | 100.00% |
| 3 | 四川省商投蜀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主要从事工程建设业务 | 100.00% |
| 4 | 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 89,230.77 | 主要从事中央厨房业务 | 100.00% |
| 5 | 四川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9,000.00 | 主要从事电子商务、数字政务、数字城市、大数据等业务 | 100.00% |
| 6 | 四川商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11,059.82 | 主要从事商品贸易,经营品种涵盖电煤、焦煤、植物油、豆粕、谷物、燕麦、砂石、水泥等十余个细分品种 | 100.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7 | 四川省外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701.00 | 主要从事电子器件、加工机械及附件、工具、农具农机、丝绸及化纤棉麻纺织品等产品的国际贸易 | 100.00% |
| 8 | 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主要从事集团内部资源重组,在二级单位混改、设立产业基金以及孵化产业上提供功能性的产融服务 | 100.00% |
| 9 | 四川蜀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00.00 | 主要运营集团内部的经营性不动产 | 100.00% |
| 10 | 四川省川粮贸易开发公司 | 1,800.00 | 主要从事食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 | 100.00% |
| 11 | 四川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主要从事医药健康领域的相关业务,开展中药种植、中药工业、中药商业、中药科研和中药康养全产业链业务 | 80.00% |
注:商投集团控制和投资的企业较多,本次披露的核心关联企业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商投投资成立于2016年11月11日,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务等业务,同时进行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开展对外合资合作,主导实施资产重组、产权调整与清理、产业协同安排、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
商投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590,684.62 | 603,027.91 | 511,508.28 |
| 总负债 | 866,716.71 | 275,686.58 | 203,059.02 |
| 净资产 | 723,967.91 | 327,341.33 | 308,449.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68,141.34 | 242,412.94 | 223,501.06 |
| 营业收入 | 447,880.07 | 321,969.12 | 44,488.86 |
| 净利润 | 26,674.90 | 9,993.53 | 8,072.78 |
| 净资产收益率 | 2.43% | 1.79% | 3.06% |
| 项目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54.49% | 45.72% | 39.70% |
注: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 汪晓龙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中国 | 四川省成都市 | 否 |
| 代宇 | 董事 | 中国 | 四川省成都市 | 否 |
| 肖錞 | 董事 | 中国 | 四川省成都市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乡发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未通过控股商投集团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乡发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未通过控股商投集团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商投投资认可红旗连锁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股份增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自身资源和管理经验,持续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在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稳定发展基础上,拟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二、是否拟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拟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其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同时,商投投资承诺,上市公司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形式。但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商投投资因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2025年12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事项;2026年1月13日,乡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事项;2026年2月12日,商投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2、2026年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曹世如、曹曾俊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确认。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旗连锁229,92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91%,基于曹世如、曹曾俊放弃表决权的相关安排,商投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21.3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红旗连锁30,036.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09%,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自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转让方自动恢复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因而商投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与持股比例相同。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商投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2026年2月12日,商投投资与曹世如、曹曾俊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曹世如、曹曾俊将其合计持有的红旗连锁70,443,75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红旗连锁总股本的5.18%)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商投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主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商投投资 | 229,925,000 | 16.91% | 21.32% | 300,368,750 | 22.09% | 22.09% |
| 曹世如 | 245,565,000 | 18.06% | - | 184,173,750 | 13.54% | 13.54% |
| 曹曾俊 | 36,210,000 | 2.66% | - | 27,157,500 | 2.00% | 2.00% |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
月
日,商投投资与曹世如、曹曾俊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甲方
:曹世如
甲方2:曹曾俊(甲方1及甲方2合称“甲方”或“转让方”)乙方(受让方):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上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二)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
(三)主要内容第一条本次交易及价款支付
1.1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上市公司70,443,7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1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所持标的股份,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其他权利随标的股份的转让而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 姓名/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曹世如 | 61,391,250 | 4.51% |
| 曹曾俊 | 9,052,500 | 0.67% |
| 合计 | 70,443,750 | 5.18% |
1.2各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前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5.88元/股为基础,扣除红旗连锁2024年、2025年两次现金分红后,确定为
5.641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97,373,193.75元(大写:人民币叁亿玖仟柒佰叁拾柒万叁仟壹佰玖拾叁元柒角伍分)。各方确认,本条约定的转让价格严格遵循国有资产交易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相关规定,不高于经备案的评估价格及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审批价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0%的监管要求。
1.3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及之后,各方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 姓名/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曹世如 | 245,565,000 | 18.06% | 184,173,750 | 13.54% |
| 姓名/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曹曾俊 | 36,210,000 | 2.66% | 27,157,500 | 2.00% |
| 受让方 | 229,925,000 | 16.91% | 300,368,750 | 22.09% |
本次交易完成前及之后,各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情况如下:
| 姓名/名称 | 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持股比例 | 本次交易完成前的表决权比例 |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 |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表决权比例 |
| 曹世如 | 18.06% | - | 13.54% | 13.54% |
| 曹曾俊 | 2.66% | - | 2.00% | 2.00% |
| 受让方 | 16.91% | 21.32% | 22.09% | 22.09% |
1.4各方同意,如本协议签署日后至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以下简称“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在该期间内,如果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每股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扣减除息分红金额。
1.5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且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函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对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按照1.2条约定,共计397,373,193.75元)支付至以受让方名义开立,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共同管理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当转让价款支付到共管账户以及乙方已提供齐备的股份过户登记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资料递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无条件配合把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100%解除共管并划转至甲方1及甲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还应遵照受让方申请的并购贷银行实际要求。
1.6标的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前,受让方已转入共管账户的款项及孳息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自标的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已转入共管账户的款项及孳息所有权归转让方所有。
1.7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及时缴纳,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转让方确认,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印花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扣代缴。
1.8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之前,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于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解除共管,共管账户中受让方已转入的款项及其孳息归属于受让方。
第二条转让方表决权恢复
2.12023年12月20日,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转让方承诺同意在弃权期限内放弃其持有的剩余未转让的上市公司281,7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2%,以下简称“弃权股份”)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甲方
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数量为245,56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06%,甲方2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数量为36,2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6%。表决权放弃的期限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含当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
2.2各方确认,自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转让方自动恢复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权利;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原《表决权放弃协议》中项下限制的全部权利;转让方表决权恢复后,受让方与转让方将遵循同股同权原则,后续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以及前次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备忘录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公司治理结构,并充分授权上市公司依法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
第三条各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3.1协议任一方保证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命令以及其内部审批程序,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转让方确认本次交易亦不会使上市公司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法律法规或合同的限制。
3.2
本协议签署后,协议任一方均有义务配合开展和完成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对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向对方所作出的陈述和说
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转让方特别承诺,不存在隐瞒对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
3.3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将竭尽各自最大努力,促使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尽快签署与本次交易开展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3.4转让方愿意通过本次交易使得受让方稳固其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且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若转让方通过股份转让、大宗交易向第三方出让其剩余股份的,应避免第三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表决权高于受让方持有的股份数量或表决权且不会因此而影响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同时,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单独或与其他第三方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4.1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受让方收到有权单位同意本次交易的审批文件之日起生效。
4.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4.3
过渡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形,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受让方向转让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满5日自动解除,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日内解除共管账户共管,共管账户中受让方已转入的款项及其孳息归属受让方所有,受让方有权按照本协议5.1条追究转让方违约责任:
(
)转让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查封;
(2)出现其他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情形;
4.4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或发生导致本次交易目的无法实现情形,则该方应被视作根本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解除本协议。前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其遭受的直接损失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本协议对具体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5.2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及全部附件的约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除本协议
5.1
条表述情形以外,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包括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与保证均构成一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对具体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5.3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股份转让款的(转让方原因导致的除外),则其除应当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外,每迟延一天,还应按迟延履行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5.4
转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第
1.5
条的约定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受让方原因导致的除外),则其除应当继续履行过户义务外,每迟延一天,还应按股份转让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5.5因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原因,导致受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转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各方应共同努力,促成本次股份转让。如各方协商一致不再开展本次交易,则各方可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本协议。
5.6
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花费的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四、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事项外,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资金来源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支付397,373,193.75元现金受让上市公司70,443,750股股票。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公司通过本次收购所取得的股份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所需价款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上市公司因其战略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的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可能阻碍收
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提及的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如下承诺:
“(一)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3、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本公司。
(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本公司;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规范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四)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
2、保证除合法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力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开展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潜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如果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提供无差异的机会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具备开展该等业务机会的条件。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公司地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含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少量持续性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占上市公司采购销售总额的比例较低,具体交易金额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相关内容。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
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为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24个月内(2024年1月-2025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含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向上市公司销售、采购商品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 | 交易内容 | 前24个月内合计金额 |
| 上市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四川商投启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363.70 |
| 四川省蔬菜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341.24 | |
| 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63.40 | |
| 四川省天府好粮油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31.12 | |
| 四川商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829.25 | |
| 上市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成都和乐关爱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53.89 |
| 四川和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36.65 |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
个月内(2024年
月-2025年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最近三年,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编制。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 | 265,255.70 | 21,891.32 | 42.98 |
| 应收票据 | 1,000.00 | 11,502.00 | - |
| 应收账款 | 101,691.00 | 87,599.61 | 12,729.63 |
| 预付款项 | 30,528.56 | 11,617.58 | 40.41 |
| 其他应收款 | 113,986.22 | 29,975.11 | 24,145.48 |
| 存货 | 205,197.12 | 10.11 | 5.69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69.67 | 1,016.55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3,528.29 | 163,612.28 | 36,964.18 |
| 债权投资 | 18,000.00 | 26,000.00 | 141,269.11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4,915.99 | 296,570.27 | 216,028.5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0.00 | 600.00 | 6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239.84 | 28,239.84 | 28,870.73 |
| 固定资产 | 98,767.61 | 72.58 | 59.94 |
| 使用权资产 | 105,964.92 | 1,725.03 | 1,910.56 |
| 无形资产 | 94,497.60 | 84,948.21 | 84,948.21 |
| 商誉 | 57,957.87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59.09 | 722.63 | 73.9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53.43 | 537.07 | 783.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7,156.33 | 439,415.62 | 474,544.10 |
| 资产总计 | 1,590,684.62 | 603,027.91 | 511,508.28 |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短期借款 | 79,633.78 | 26,000.00 | 3,003.90 |
| 应付票据 | 85,132.65 | 53,464.21 | 8,601.34 |
| 应付账款 | 154,930.52 | 43,235.79 | 6,272.84 |
| 合同负债 | 117,254.63 | 3,107.19 | 7,206.9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018.55 | 1,194.90 | 1,145.69 |
| 应交税费 | 7,247.72 | 2,132.72 | 4,660.33 |
| 其他应付款 | 184,300.06 | 134,316.87 | 169,586.4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877.67 | 1,088.54 | 568.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351.60 | 296.48 | 696.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0,747.17 | 264,836.71 | 201,742.19 |
| 长期借款 | 118,006.90 | 10,000.00 | - |
| 递延收益 | 3,220.47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3.81 | - | - |
| 租赁负债 | 44,358.37 | 849.87 | 1,316.8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5,969.54 | 10,849.87 | 1,316.83 |
| 负债合计 | 866,716.71 | 275,686.58 | 203,059.02 |
| 实收资本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资本公积 | 208,609.11 | 199,609.11 | 199,609.1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762.90 | 8,492.44 | 406.09 |
| 盈余公积 | 3,273.72 | 2,369.72 | 1,545.95 |
| 未分配利润 | 32,495.51 | 21,941.67 | 12,752.0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141.34 | 242,412.94 | 223,501.06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5,826.57 | 84,928.39 | 84,948.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3,967.91 | 327,341.33 | 308,449.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90,684.62 | 603,027.91 | 511,508.28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447,880.07 | 321,969.12 | 44,488.86 |
| 营业收入 | 447,880.07 | 321,969.12 | 44,488.86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总成本 | 448,200.39 | 321,757.73 | 53,083.27 |
| 营业成本 | 392,803.12 | 321,757.73 | 36,017.33 |
| 税金及附加 | 1,195.86 | 360.58 | 141.17 |
| 销售费用 | 37,777.28 | 24.94 | 49.06 |
| 管理费用 | 5,372.40 | 3,247.21 | 3,252.95 |
| 财务费用 | 11,051.72 | 8,524.55 | 13,622.77 |
| 加:其他收益 | 2,633.28 | 1.08 | 0.28 |
| 投资收益 | 28,723.09 | 9,092.42 | 23,912.61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630.89 | 1,129.27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16.08 | 1,837.29 | 1,901.75 |
| 资产处置收益 | -503.85 | - | - |
| 营业利润 | 29,316.12 | 10,511.29 | 12,287.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54.29 | 13.83 | 4.2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6.02 | 0.01 | 300.05 |
| 利润总额 | 29,084.39 | 10,525.11 | 11,991.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09.48 | 531.57 | 3,918.90 |
| 净利润 | 26,674.90 | 9,993.53 | 8,072.78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26,674.90 | 9,993.53 | 8,072.78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145.37 | 18,892.06 | 8,072.78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7,669.12 | 341,138.21 | 37,514.82 |
| 收到的税收返还 | 77.28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09.37 | 80,614.07 | 192,893.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255.77 | 421,752.28 | 230,408.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7,386.23 | 359,060.88 | 31,399.0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114.01 | 1,707.18 | 1,415.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23.32 | 4,226.77 | 2,385.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134.39 | 53,310.37 | 70,573.70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7,457.95 | 418,305.20 | 105,773.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2.19 | 3,447.07 | 124,634.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 | 56,837.20 | 322,251.9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6.89 | 754.28 | 13,232.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05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90 | - | 3,340.8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38.04 | 57,591.47 | 338,825.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00.08 | 395.72 | 55.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68.00 | 4,500.00 | 173,059.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5,939.37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371.29 | 4,895.72 | 173,114.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509.33 | 52,695.75 | 165,711.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6,406.90 | 24,500.00 | 4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726.06 | 190,848.38 | 445,192.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132.96 | 215,348.38 | 485,192.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700.00 | 54,32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34.98 | 1,437.07 | 8,425.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4,296.03 | 193,885.78 | 767,079.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831.01 | 249,642.86 | 775,505.2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301.95 | -34,294.48 | 290,312.55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8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609.09 | 21,848.34 | 33.3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54.19 | 42.98 | 9.65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9,463.28 | 21,891.32 | 42.98 |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财务尽调机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之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要求。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决策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相关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声明与承诺;
(六)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所作出的承诺;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审计报告;
(十一)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晓龙2026年2月13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选彤杨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晓龙2026年2月13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
| 股票简称 | 红旗连锁 | 股票代码 | 00269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11栋1单元35层3502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229,925,000股持股比例:16.91%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70,443,750股变动比例:5.18%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日方式:协议转让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含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备注:请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晓龙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