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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选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倪迎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倪迎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倪迎久: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机械部部长、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美亚光电副总经理、美亚光电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截至目前,倪迎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4,8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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