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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日;
康达新材: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

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

2025-13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进行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发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发”)及其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气风电(山东)”)、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立扬”)、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8,950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截至2025年11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57,705.25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程树新、陈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不含税)截至2025年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唐控发展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信用担保市场价格,无政府300.00227.84
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或服务销售商品、设备或服务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62,000.0049,348.02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设备或服务采购商品、设备或服务205,000.00104,945.77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资产租赁150.000
东气风电(山东)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市场价格3,000.001,170.58
南京聚发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市场价格,在无市场价格的时候根据成本加成作市场化定价3,000.001,868.26
公司为关联方代工技术服务200.0013.96
成都立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采购商品、服务市场价格1,500.000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销售商品、服务3,000.000
成都铭瓷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商品500.00111.38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300.000

3、2025年1月-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类别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预计金额(不含税)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唐控发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信用担保227.84300.00100%24.05%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048、2025-120)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2日、2025年1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或服务销售商品、设备或服务49,348.0265,000.0010.23%24.08%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设备或服务采购商品、设备或服务104,945.77130,000.0025.29%19.27%
东气风电(山东)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1,170.586,500.000.24%81.99%
南京聚发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1,868.263,000.000.39%37.72%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商品19.44100.000.00%80.56%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劳务技术服务050.00-100.00%
公司为关联方代工技术服务13.9650.000.79%72.08%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资产租赁022.00-100.00%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资产租赁045.00-100.00%
成都立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采购商品、服务0300.00-100.00%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销售商品、服务02,000.00-100.00%
成都铭瓷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商品111.38150.000.03%25.75%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020.00-100.00%
汉未科技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01,500.00-1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需求测算,实际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执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因市场因素等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的差异,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发生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注:1、上述2025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表所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3、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3)注册资本:919,568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36,206.75万元,净资产为2,046,227.26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89,395.79万元,净利润为40,257.46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唐控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鹏;

(3)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年

日;

(5)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01号;(

)经营范围:风电场开发、建设与运营;风力发电机叶片及主机的研发、制造、销售、运行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东气风电(山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033.54万元,净资产为23,947.55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3,898.96万元,净利润为-155.43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东气风电(山东)为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丙江现担任东气风电(山东)董事,东气风电(山东)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

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明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33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

(5)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神舟路37号禄口创智产业园内C-73号(江宁开发区)

(6)经营范围:玻璃钢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玄武岩复合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树脂、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玻璃纤维、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玻璃纤维毡、碳纤维毡、玄武岩纤维毡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聚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393.28万元,净资产为8,747.69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627.34万元,净利润为1,559.44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南京聚发为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丙江现担任南京聚发董事,南京聚发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6.4973万元;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30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新达路

号楼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网络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立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093.11万元,净资产为8,573.50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74.88万元,净利润为-522.16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成都立扬为公司持股

14.8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立扬董事,成都立扬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43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道1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铭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43.18万元,净资产为2,049.52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614.03万元,净利润为-99.16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成都铭瓷为公司持股

27.6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铭瓷董事,成都铭瓷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市场价格,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

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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