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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3 月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 年3 月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 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进行结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为保证2026 年激励计划有效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订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为推进2026 年激励计划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或者继承事宜,终止本 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2026 年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 年4 月10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 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03)。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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