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2026年3月23日,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12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12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变动外,《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