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职 业操守。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独立客观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 挥决策参与与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宋恒杰,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南 洋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曾任航天科工集团第510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比利 时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Belgium)研究员、百度公司高级工程师、新加 坡南洋理工大学研究员、日本京都大学研究员;2014 年10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 学软件学院教授。2021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查阅相关 文件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列席参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未出 席的情况。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前
仔细研读相关议案文件材料,了解会议议题事项。在会上,就各项审议事项进行 充分讨论和审慎分析,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运作规范有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各项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等规 范性文件要求,恪守专业审慎原则,认真参与相关会议议题的讨论,并基于专业 判断最终形成结论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合规性和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专业参考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 数据质量、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度推进、关键审计事项及审 计程序合规性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关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推动内审部门实质性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定期 报告、续聘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委员责任和义 务,协同推进财务监督、内控审查等工作。
2025 年度,公司召开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亲自出席 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025 年度,公司未涉及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会上就日常关 联交易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延期事项等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 并严格遵守会前审查程序,对提交审议的议案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在会 议召开前,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了决策信息的充分 性和透明度。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给予及时回应,有 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积极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要求,持续强化公司合规运作意识, 督导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及按期披露工作,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履职期间坚持自主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涉及公司治理实践、新国九条与1+N 政策体系 等专题课程,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 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组织的多项主题课培训,及时更新迭 代最新公司治理要求,了解监管机构“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的总体态势,提升 个人履职敏感度与决策的科学性。
(五)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本人在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 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8.5 天,工作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前述公司相关会议、与高层和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沟通交流、 参加各类履职培训会议等,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1、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会议、高管交流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在此基础上,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 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关注公司运营状态,为董事会审议提供基于专
业判断的审慎意见。
2、依托会议平台深入调研,针对关键领域提出专业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系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成果、规范运作及业务运营推进情况的汇报,就定 期报告编制、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业务拓展进展、财务管理及日常关联交 易等重点事项,进行多角度调研与分析,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针对公 司治理完善与业务发展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3、协同内外审计资源,持续跟踪财务报告质量与内控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及后续改进 情况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效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 通,就年度审计重点、关键会计事项及审计进展进行充分交流,共同关注重大财 务与审计风险,推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提升与运营稳健性的增强。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及相关授权、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给予重点关注,审慎客观地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
1、2025 年3 月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就2024 年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同时就《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进 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4 月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5 年一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 出具了合理性说明。
3、2025 年8 月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 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5 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出 具了合理性说明。
4、2025 年10 月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5 年前三季度计 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合理性说明。
5、2025 年11 月13 日,就《关于调剂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12 月23 日,就《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分 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本人始终恪守 专业审慎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独立董事工作,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 供专业的意见支持,对公司管理和运营进行有效监督。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认真、 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合规运作及长远发展战 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新的一年实现稳 健前行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宋恒杰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