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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简称:哈尔斯证券代码:0026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号中银大厦

楼)二〇二六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吕强吴子富吕丽珍欧阳波

吴汝来

吴汝来蔡海静张旭勇文宗瑜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吴兴张建闻邵巧蓉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目录 ...... 3

释义 ......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 6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2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8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0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1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3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3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33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4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5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

三、审计机构声明 ...... 37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8

第六节备查文件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阅地点 ...... 39

三、查询时间 ...... 39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人、中银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董事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股东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章程》《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协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
《认购邀请书》《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发行方案》《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
《缴款通知书》《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核通过2023年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5年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5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

1、2025年7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9月1日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026年3月9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20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编号: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068号),截至2026年3月11日,主承销商中银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754,899,999.30元。2026年

日,主承销商中银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编号: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069号),截至2026年3月12日,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43,990股,发行价格

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899,999.3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8,768.3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031,230.9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3,543,99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49,487,240.92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

名,不超过

名,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17,47229,999,999.046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3,717,47229,999,999.046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97,89324,999,996.516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850,06122,999,992.276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56,62939,999,996.036
于振寰2,850,06122,999,992.276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0,06122,999,992.276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50,06122,999,992.276
UBSAG2,850,06122,999,992.276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850,06122,999,992.27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493,18452,399,994.88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21,80925,999,998.63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21,80925,999,998.63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21,80925,999,998.63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76,20844,999,998.56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54,16215,770,087.34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743,494127,049,996.58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628,252109,979,993.646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43,37040,699,995.906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850,06122,999,992.276
合计93,543,990754,899,999.30-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3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7.28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0.85%。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3,543,99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103,695,054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的相关要求。

(六)募集资金情况和发行费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4,899,999.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868,768.38元后,实际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募集资金净额为743,031,230.92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持有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23-06-27
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获配数量(股)3,717,472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06-30
注册资本5,6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301、501、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301、501、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法定代表人赵国栋
获配数量(股)3,717,472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N7CFT3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04-26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1018号8楼
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高速中央广场D座8楼
法定代表人储军
获配数量(股)3,097,893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K1R13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1-07-15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生命人寿大厦二十三层二十四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生命人寿大厦二十三层二十四层
法定代表人韩向荣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26407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6-01-20
注册资本8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4楼407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4楼4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股)4,956,629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K4TNX24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于振寰

姓名于振寰
住址天津市河西区******
居民身份证1301051950********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3-03-20
注册资本12,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6幢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D座办公楼1803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AXTFQ5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5-04-17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D座办公楼1803
法定代表张小冬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38784818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UBSAG

名称UBS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注册地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Basel,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点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0、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3-10-10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196号金控大厦2102室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196号金控大厦2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CYA0WC6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02-21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获配数量(股)6,493,184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2、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01-04
注册资本3,4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48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48办公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获配数量(股)3,221,809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名称

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01-04
注册资本3,4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48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48办公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获配数量(股)3,221,809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01-04
注册资本3,4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48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48办公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获配数量(股)3,221,809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01-18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获配数量(股)5,576,208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3-12-22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获配数量(股)1,954,162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1-06-21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获配数量(股)15,743,494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06-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获配数量(股)13,628,252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7-05-24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02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毅
获配数量(股)5,043,370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11-21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号3层301F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02室
法定代表人么博
获配数量(股)2,850,061
限售期6个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认购对象承诺:“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上述机构和人员亦不会直接认购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以下事项:“(

)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上述机构和人员亦不会直接认购或通过资产管理产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并承诺配合主承销商进行关联关系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进一步核查材料、安排访谈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对未配合提供进一步核查材料的投资者或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者,取消其认购资格。(

)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

)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2)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上述机构和人员亦不会直接认购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3)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时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材料、发行人与认购对象分别签署的《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已作出如下保证或者承诺:用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支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甲方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甲方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乙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五)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或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UBS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于振寰属于个人投资者,以其个人账户出资参与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I、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级(保守型,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级(谨慎型)、C3级(稳健型)、C4级(积极型)、C5级(激进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2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I
3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4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I
6于振寰普通投资者C4
7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I
8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9UBSAG专业投资者I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10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I
1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I
12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13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14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1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1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1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1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20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综上所述,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四、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

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前20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家、证券公司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过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47家。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杭州润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陈学赓
3温州润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于振寰
7青岛御剑乘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董易
10倪政顺
11卢春霖
12丁志刚
13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张宁
17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张奇智

2、申购报价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

月6日9:00-12:00,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1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

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申购材料,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是有效报价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103,000
2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582,300
3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762,300
4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8.193,000
5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112,300
8.922,500
6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312,300
7温州润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62,300
8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94,000
7.835,500
7.386,500
9倪政顺7.904,600
7.364,600
10于振寰8.182,300
11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02,300
12杨岳智8.052,300
7.622,500
7.283,000
13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702,300
14UBSAG8.182,300-
15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7.512,300
7.283,000
16张奇智7.822,300
17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102,300
7.643,000
1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755,240
19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462,300
8.102,600
7.282,80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是有效报价
20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462,300
8.102,600
7.282,800
21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462,300
8.102,600
7.282,800
2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304,500
7.586,700
2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13,888-
2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72,818
7.894,273
7.705,635
2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3,470-
8.1512,705
7.7818,905
26李天虹7.793,500
7.593,800
7.283,900
27陈学赓7.472,300
2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95,028-
8.2910,998
7.9918,038
2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84,070-
7.914,150
30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162,300
7.602,500
7.283,000
3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835,100-

3、获配情况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07元/股。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20名,发行价格为8.07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93,543,99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899,999.3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17,47229,999,999.046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3,717,47229,999,999.046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97,89324,999,996.516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850,06122,999,992.276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56,62939,999,996.036
于振寰2,850,06122,999,992.276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0,06122,999,992.276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50,06122,999,992.276
UBSAG2,850,06122,999,992.276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850,06122,999,992.27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493,18452,399,994.88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21,80925,999,998.63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21,80925,999,998.636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21,80925,999,998.63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76,20844,999,998.56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54,16215,770,087.34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743,494127,049,996.58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628,252109,979,993.646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43,37040,699,995.906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850,06122,999,992.276
合计93,543,990754,899,999.30-

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权
保荐代表人:袁婧、李瑞君
项目协办人:闻浩然
项目组其他成员:徐建军、柯瑞、刘祖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8883554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王文豪、周良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联系电话:010-58091000
传真:010-58091000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翁伟
签字注册会计师:滕培彬、郑宇青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红兰、王云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联系电话:010-85665858
传真:010-85665588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26年2月27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吕强176,327,68537.82%132,245,764
2吕丽珍21,291,5004.57%15,968,625
3欧阳波14,093,8003.02%10,570,350
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8,398,6291.80%-
5吕懿6,925,5001.49%-
6吕丽妃5,751,0001.23%-
7UBSAG5,729,3531.23%-
8张宁3,980,0000.85%-
9高盛国际-自有资金3,167,0430.68%-
1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353,6020.50%-
合计248,018,11253.19%158,784,739

注:截至2026年2月27日,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0,238,950股,持股比例为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吕强176,327,68531.50%132,245,764
2吕丽珍21,291,5003.80%15,968,625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743,4942.81%15,743,494
4欧阳波14,093,8002.52%10,570,350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628,2522.43%13,628,252
6UBSAG8,579,4141.53%2,850,061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7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8,398,6291.50%-
8吕懿6,925,5001.24%-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493,1841.16%6,493,184
10吕丽妃5,751,0001.03%-
合计277,232,45849.52%197,499,730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3,543,9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吕强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内容为搬迁原哈尔斯路老厂区全部产能并新建自动化、智能化产线。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系对现有产品的扩产与升级,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未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证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公司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闻浩然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袁婧李瑞君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权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文豪周良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赵洋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
滕培彬郑宇青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翁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公司: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高德置地广场A3幢

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

0571-86978623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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