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公告编号:
2025-07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707,083,59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4.7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含本次)911,909,03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83.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含本次)182,424,24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6.71%,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2、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冻结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股东李永新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司法再冻结,股东鲁忠芳及王振东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 李永新 | 是 | 167,730,988 | 18.91% | 2.72% | 否 | 2025年11月6日 | 36个月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 合计 | — | 167,730,988 | 18.91% | 2.72% | — | — | — | — | — |
(二)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李永新 | 是 | 16,155,653 | 1.82% | 0.26% | 否 | 2025年11月6日 | 2028年11月5日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鲁忠芳 | 是 | 2,557,904 | 2.05% | 0.04% | 否 | 2025年11月6日 | 2028年11月5日 |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王振东 | 否 | 250 | 0.00% | 0.00% | 否 | 2025年11月6日 | 2028年11月5日 |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 | 18,713,807 | —— | 0.30% | — | — | — | — | — |
注1:经公司与股东李永新确认,因李永新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借款担保纠纷,涉案金额为30,018.52万元,其名下部分股份被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轮候冻结及再冻结。
注2:经公司与股东王振东及鲁忠芳确认,此次股份被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系借款合同担保纠纷引起,涉案金额为13,951.85万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及轮候冻结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及轮候冻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及标记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鲁忠芳 | 124,651,798 | 2.02% | 25,001,798 | 0 | 20.06% | 0.41% |
| 李永新 | 886,907,232 | 14.38% | 794,017,518 | 92,889,714 | 100.00% | 14.38% |
| 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80,000,000 | 1.30% | 0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091,559,030 | 17.70% | 819,019,316 | 92,889,714 | 83.54% | 14.7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鲁忠芳 | 124,651,798 | 2.02% | 0 | 0.00% | 0.00% |
| 李永新 | 886,907,232 | 14.38% | 182,424,246 | 20.57% | 2.96% |
| 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80,000,000 | 1.30%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091,559,030 | 17.70% | 182,424,246 | 16.71% | 2.96% |
(二)公司大股东王振东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王振东 | 373,242,834 | 6.05% | 92,842,834 | 0 | 24.87% | 1.51% |
| 合计 | 373,242,834 | 6.05% | 92,842,834 | 0 | 24.87% | 1.51% |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大额债务逾期、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如下:
| 类型 | 股东名称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相关公告索引 |
| 担保涉及诉讼或仲裁 | 李永新 | 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付协议提供担保 | 51,681.19 | 和解结案 | 《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 |
| 号:2025-02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公司重大仲裁进展、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 |||||
| 李永新 | 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金融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 5,622.17 | 已结案 | 《关于诉讼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 |
| 李永新 | 借款担保纠纷 | 8,000 | 未开庭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 |
| 李永新 | 借款担保纠纷 | 17,686.42 | 未开庭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
| 李永新 | 借款担保纠纷 | 30,018.52 | 未开庭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 |
| 个人负债 | 李永新 | 借款纠纷 | 8,785.08 | 二审已判决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
| 李永新 | 借款纠纷 | 15,031.32 | 未开庭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
| 李永新 | 质押融资纠纷 | 40,000 | 未开庭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 |
| 鲁忠芳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6,704.41 | 诉前财产保全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 |
| 李永新 | 借款合同纠纷 | 13,951.85 | 调解执行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
目前未有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707,083,59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4.7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含本次)911,909,03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83.54%,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4.7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含本次)182,424,24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6.71%,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4、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此高度重视,并将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冻结风险。其所质押及冻结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名下长期资产、投资收益等自筹资金。若出现相关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