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使用
5.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7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亿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