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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满林)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满林)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5 年12 月29 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新 任独立董事,在任职之前,通过与公司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现 状以及公司治理等情况。在任职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依法行使独 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法律硕 士,曾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金陵律师 事务所律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卓郎智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和 监事长,江苏省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京巿委和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 顾问,江苏省法官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现任江苏谢满林律师 事务所主任,2025年12月2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相关监管规定中对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下: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 次,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是否连续两次 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次

会议类型 应参加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 1 0 0 0 否 全部投赞成票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加。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2025 年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 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召开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亲自出席,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切 实履行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按时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运用自己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面 临的风险,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 天。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法人 治理、战略规划等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满林

2026 年3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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