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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1

002532证券简称:天山铝业公告编号:

2025-08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和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同意将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拟注销的2,314.80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51,885,415股减少至4,628,737,415股,注册资本将由4,651,885,415元减少至4,628,737,41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

1、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26日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

3、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4、联系电话:021-58773690

5、传真:021-68862900

6、电子邮箱:002532@tslyjt.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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