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昌生)
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1月1日至7月6日,下同)履职期间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昌生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申能集团审计部副部长、上海申江特钢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安徽芜湖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审计师,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
| 董事会 | 3 | 1 | 2 | 0 | 0 | 否 |
| 股东会 | 2 | 0 | 2 | 0 | 0 | 否 |
本人对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会计师履职及修订审委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审阅,严格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组织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做出了决策。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025年履职期间,未发生需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行使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严禁发生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以出席股东会、参加公司举办的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形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主动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行业前景,为公司发展提供前瞻建议。在日常的董事会事务中,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不低于7.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公司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我们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充分保证了独董的知情权,为独董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2个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并对上述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肯定。在年审期间,本人不定期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审计重点,确保审计合规。
(三)聘任第六届董事事项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对拟聘任的第六届董事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等方面及薪酬方案进行了详细审查,满足相关监管规则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于2025年07月0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昌生202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