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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476,103.18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428,839.07万元。鉴于2025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35,937,573.16134,765,899.3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5,630,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5,527,952.09204,435,114.70795,233,783.0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761,031,800.1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288,390,651.2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70,703,47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5,630,4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54,713,648.54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76,333,876.51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适用、不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由于本年度公司业绩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2026年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案文件

1、第六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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