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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24 日、2025 年5 月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众华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众华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经财 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 业区叶城路1630 号5 幢1088 室。众华事务所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 人,注册会计 师共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事务所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众华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 民币9,758.06 万元。众华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 万元。另有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 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 尚无生效判决。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 分。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珮,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樱珂,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严臻,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 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 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满足了公司定期报告 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众华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众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 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众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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