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工具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8,450,000股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经询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因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纠纷,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1,225,818,795.66元。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吉01民初350号民事裁定书,与公司股份及股权相关裁定:(三)冻结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9,583,181股股票,持股比例3.56%(股票代码002486);冻结期限为三年。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被冻结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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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申请冻结人 | 原因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450,000 | 28.56% | 1.03% | 否 | 2024年12月31日 | 2027年12月30日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财产保全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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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拍卖等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9,583,181 | 3.59% | 8,450,000 | __ | 28.56% | 1.03% |
| 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6,030,800 | 17.72% | __ | __ | __ | __ |
| 合计 | 175,613,981 | 21.31% | 8,450,000 | __ | 4.81% | 1.03%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因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纠纷,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再次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1,225,818,795.66元。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吉01民初350号民事裁定书之一,与上市公司股份及股权相关裁定:二、冻结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00万元股权,持股比例100%,冻结期限为三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事项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此次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与债权方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尽快与债权方达成和解。本次公告事项如果与相关债权人和解不达预期,不排除亦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处理相关股权的情形,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与股东方保持密切
的沟通和联系,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