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效对冲外汇汇率及 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互换、期权等产 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交易 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折合不超过2亿美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合计金额折 合不超过2亿美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该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充分关注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有效平滑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不超过2亿美元的额度 (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产品外销收入主要采用美元结算。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中产 生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外汇市场的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 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对冲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折合不超过2亿美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合计金额折合不超 过2亿美元。
(三)交易方式、合约期限和场所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 产、外币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 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 算,品种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互 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 资产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 性存款。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通常除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授 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
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6年3 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程序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鉴于交易动用 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禁止从事 任何外汇衍生品风险投机交易,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衍 生品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 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 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对冲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交易额度不得超 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已制定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 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公司指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对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 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5、公司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 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 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 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如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 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公司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 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