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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459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5-098债券代码:127089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管理模式、权益分配、资产管理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修订前修订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公司未知悉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若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将来源于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1,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公司未知悉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公司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
新增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或变更做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其根据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员工持股计划的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员工持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运作
益分配计划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本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将相应的标的股票依法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如聘请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需经资产管理机构同意。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本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将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对应权益依法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新增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或变更做出决定。若本公司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截至本草案公告之日,公司暂未签署专项金融产品合同及相关文件。未来,如公司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前述该等相关协议及文件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在签署后另行公告。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以最终签署备案的资产管理协议为准)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由专项金融产品支付。

员工持股计划的草案及其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三、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仅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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