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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
R长康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04证券代码:400240 证券简称:R长康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

收到日期:2026年3月20日

生效日期:2026年3月20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姓名/名称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公司
郁霞秋董监高原董事长
黄忠和董监高董事长
陆一峰董监高原总裁
李一青董监高董事、副总裁
张义董监高副总裁、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2007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2021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日,长江健康控股股东润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集团体系)构成长江健康的关联法人。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健康及其子公司经中间方银行账户划转和票据流转等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润发集团体系,导致长江健康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1月13日,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6,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披露净资产的1.27%,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对此后发生的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占用未归还余额355,805.79万元。其中,2021年1月至6月、2021年全年、2022年1月至6月、2022年全年、2023年1月至6月,长江健康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50,737.12万元、279,764.40万元、182,905.17万元、367,405.01万元、213,82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8.48%、60.73%、39.00%、79.01%、46.07%,长江健康未在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被处以高额罚款,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被处以高额罚款,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积极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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