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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9 日以书面、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2026 年3 月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参会董事9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刘江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42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

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在有效期内借款额度

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借款协议签署及相关事项。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委派董事刘江华、孙

浩辉、赵阳、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的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4 亿元的担保额

度,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需求,额度有效期3 年,在该额度范围内由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

使用。

同时公司将按照豫资集团的要求,对于实际发生的需豫资集团提供担保的融

资事项,对豫资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并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担保费用。

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4 亿元(含34 亿元),反担保期限3 年,包

括但不限于以公司相关不动产、应收权益及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

同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与上述反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法律

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系豫资集团下属全资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属于公司的

关联方,委派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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