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10证券简称:广联达公告编号:
2025-06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控股股东刁志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或“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其中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80万股。截至目前,刁志中先生已完成减持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通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99.9973万股,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公司股份200万股至一致行动人北京健妍兴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已与刁志中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并形成一致行动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其委托刁志中先生行使对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除收益权和处分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表决权利:如股东会提案权、表决权等,均以刁志中先生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北京慧熙盛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份额比例为0.01%。该管理公司由刁志中先生之配偶王健女士100%持股。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五矿信托-恒信世家【608】号家族信托”(以下简称“家族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99.99%。王健女士为家族信托的唯一委托人,受托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管理、运用,受益人为王健女士的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刁志中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8,999,973 | 14.38 | 0.55% |
| 大宗交易 | 2,000,000 | 13.20 | 0.12% | ||
| 合计 | 10,999,973 | - | 0.67% | ||
注:
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大宗交易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
3、上述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刁志中 | 合计持有股份 | 266,090,783 | 16.24% | 255,090,810 | 15.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090,783 | 16.24% | 255,090,810 | 15.5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伙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2,000,000 | 0.1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000,000 | 0.1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66,090,783 | 16.24% | 257,090,810 | 15.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090,783 | 16.24% | 257,090,810 | 15.6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