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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瑞: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吕川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即将届满六年。根据前述规定,届满离任后,吕川先生将不再担任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包括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内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吕川先生的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吕川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吕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吕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浦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若浦洪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浦洪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浦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浦洪先生于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南京财经大学任职讲师;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在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任职会计;1995年9月至2001年8月在香港百孚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在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2007年1月至今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浦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在公司5%以上股东处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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