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四川华信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华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一)资质条件
1、机构信息
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 年6 月,2013 年11 月27 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 号楼三单元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 号金茂礼都南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共有合伙人52 人,注册会计师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 人。
3、业务信息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 万元。
共承担38 家上市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 司为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 万元,相 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二)执业记录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 从事证券业务的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5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 纪律处分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 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不影响四川华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 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一 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 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 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 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圆圆女士,2014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女士,2013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1999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 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 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 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四川华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 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 忘录。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 四川华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 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四川华信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 中,四川华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四川华信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 监督。四川华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 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四川华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 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四川华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四川华信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 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 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 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 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近一年审 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 露时间要求。四川华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四川华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 任义务。四川华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2025 年度四川华信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审核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 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 年6 月3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认 真审查,认为四川华信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 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项目实施期间,四川华信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汇报,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2026 年3 月8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