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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李宁)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勤勉,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本人李宁,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特别研究员、博导,于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获得本科和博士学位,2016-2020年于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2020年加入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研究方向主要是锂离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研究、新型二次电池体系相关能源材料研究、基于同步辐射光源等的先进材料表征。担任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专家库专家、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大科学装置课题评审专家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

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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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参加战略与风险委员会2次,对《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次,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并发表了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股东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会,积极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了解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会议,以及现场、微信、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公正地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李宁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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