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78.25 万元,合并报表 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6,871.94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845.48 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71.97 万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 额和比例,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7,871.97 万元。2026 年,因投资建设氯化法钛白粉等重点项目及 磷酸铁锂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按照行业惯例需要铺垫大量的流动资金, 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与财务状况,在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5 年 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公司2022 年度至2024 年度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超过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104,049,720.7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782,483.09 -459,565,478.66 39,964,675.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1,968,719,447.9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1,078,719,727.0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104,049,720.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0,606,106.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104,049,720.79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否
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 年度至2024 年度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超过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故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2026 年,因投资建设氯化法钛白粉等重点项目及磷酸铁锂正极 材料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按照行业惯例需要铺垫大量流动资金,因此 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与财务状况,在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5 年 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加快转型项目的建设、改善公司业绩, 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 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6)第 0006000 号);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