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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桥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索引

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QAA2B0012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桥控股”)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宏桥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宏桥控股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桥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桥控股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6CQAA2B0012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鉴证报告(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桥控股”)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09,973,7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8.9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789,589,998.93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3,391,241.8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注:2)235,859,627.11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出本金余额349,98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4,985,180.44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0,725,093.7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6,069,404.09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1: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589,245.28元)后的金额。

注2: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589,24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11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
宏桥控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22214894454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邹平宏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209148941550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
宏桥控股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817690001421005802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现金管理部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
宏桥控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222148944542募集资金专户225,558,922.51
邹平宏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209148941550募集资金专户510,481.58
合计226,069,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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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年度,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签约方(受托方)产品名称币种本金(万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万元)是否已收回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8,998.002024-8-12025-2-7131.15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900.002024-8-282025-2-2471.53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5,100.002024-8-282025-2-2630.52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000.002024-11-282025-5-2741.42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8,000.002024-12-272025-6-25248.55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签约方(受托方)产品名称币种本金(万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万元)是否已收回
州分行营业部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8,998.002025-2-82025-8-4122.18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900.002025-2-282025-8-117.37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5,100.002025-2-282025-8-469.32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000.002025-5-282025-8-415.37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8,000.002025-6-262025-8-438.47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0,000.002025-8-262026-2-25-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9,998.002025-8-302025-11-2850.54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450.002025-9-12025-11-263.41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550.002025-9-42025-11-2815.86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9,998.002025-11-292026-2-27-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450.002025-12-12026-3-6-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550.002025-12-22026-3-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本金)为34,998.00万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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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途变更为实施募投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铝深加工项目”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1,500,000元,审计验资费943,396.20元,律师费1,132,075.47元,材料制作费10,377.36元,证券登记费198,088.44元。2023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募集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自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国内铝加工行业终端需求新订单恢复较为缓慢,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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