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桥控股”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09,973,7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8.9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
月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789,589,998.93 |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 | 3,391,241.88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注:2) | 235,859,627.11 |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出本金余额 | 349,980,000.0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4,985,180.44 |
|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0,725,093.71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26,069,404.09 |
注1: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589,245.28元)后的金额。注2: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589,24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于2023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 |
| 宏桥控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 22214894454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
| 邹平宏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 209148941550 | 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 |
| 宏桥控股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817690001421005802 | 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现金管理部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 宏桥控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 222148944542 | 募集资金专户 | 225,558,922.51 |
| 邹平宏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 209148941550 | 募集资金专户 | 510,481.58 |
| 合计 | 226,069,404.0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年度,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受托方)
| 签约方(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币种 | 本金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收益 | 是否已收回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8,998.00 | 2024-8-1 | 2025-2-7 | 131.15 | 是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4,900.00 | 2024-8-28 | 2025-2-24 | 71.53 | 是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5,100.00 | 2024-8-28 | 2025-2-26 | 30.52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3,000.00 | 2024-11-28 | 2025-5-27 | 41.42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18,000.00 | 2024-12-27 | 2025-6-25 | 248.55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8,998.00 | 2025-2-8 | 2025-8-4 | 122.18 | 是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4,900.00 | 2025-2-28 | 2025-8-1 | 17.37 | 是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5,100.00 | 2025-2-28 | 2025-8-4 | 69.32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3,000.00 | 2025-5-28 | 2025-8-4 | 15.37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18,000.00 | 2025-6-26 | 2025-8-4 | 38.47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20,000.00 | 2025-8-26 | 2026-2-25 | - | 否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9,998.00 | 2025-8-30 | 2025-11-28 | 50.54 | 是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2,450.00 | 2025-9-1 | 2025-11-26 | 3.41 | 是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2,550.00 | 2025-9-4 | 2025-11-28 | 15.86 | 是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9,998.00 | 2025-11-29 | 2026-2-27 | - | 否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2,450.00 | 2025-12-1 | 2026-3-6 | - | 否 |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 | 2,550.00 | 2025-12-2 | 2026-3-4 | - | 否 |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本金)为34,998.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对账单、上市公司出具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审核报告、与管理层沟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宏桥控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8,619.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85.9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否 | 23,585.96 | 23,585.96 | 0.00 | 23,585.9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 否 | 55,033.92 | 55,033.92 | 0.00 | 0.00 | 0.00 | 尚未开工(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8,619.88 | 78,619.88 | 0.00 | 23,585.96 | - | - | - | - | - |
| 合计 | - | 78,619.88 | 78,619.88 | 0.00 | 23,585.9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当时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安排,因此公司对“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此,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2、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57,604.9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实施募投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公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1,500,000元,审计验资费943,396.20元,律师费1,132,075.47元,材料制作费10,377.36元,证券登记费198,088.44元。2023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二)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募集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自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国内铝加工行业终端需求新订单恢复较为缓慢,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开工。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涛杜由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