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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桥控股: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索引页码专项审计报告1-3过渡期财务报表—过渡期利润表1—过渡期利润表附注2-31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XYZH/2026CQAA2B0014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拓实业”)的过渡期利润表,包括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利润表以及相关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过渡期利润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己经按照后附的过渡期利润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宏拓实业过渡期内的经营成果。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宏拓实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过渡期利润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宏拓实业编制过渡期利润表是为了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的,明确宏拓实业过渡期间损益情况之用。因此,过渡期利润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发送对象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的报告仅供过渡期利润表使用者使用,而不应发送至除过渡期利润表使用者以外的其他方或为其使用。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宏拓实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过渡期利润表附注二的规定编制过

XYZH/2026CQAA2B0014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续)渡期利润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过渡期利润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过渡期利润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宏拓实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宏拓实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宏拓实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过渡期利润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过渡期利润表使用者依据过渡期利润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过渡期利润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宏拓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过渡期利润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宏拓实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XYZH/2026CQAA2B0014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续)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注册地址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16年11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MA3CLRU10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787,032.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波;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经济开发区月河四路东侧。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实收资本持股比例(%)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7,500,000,000.0095.29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00,000.000.32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250,000.000.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2,500,000.000.79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0,000.000.05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00,000.000.79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2,500,000.000.79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625,000.000.48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000.64合计7,870,325,000.00100.00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9名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100%的股份过户至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上述股东变更事项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已更名为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桥控股”)出资7,870,325,000.00元,持股比例为100.00%。

3.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砖瓦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货物(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按公司章程规定设董事会,举行定期和临时会议。5.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自2016年1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过渡期利润表的编制基础

1.本次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根据宏桥控股2025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宏桥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9名股东所持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拓实业”)100.00%股权。2025年12月31日,宏桥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0号)。

根据宏桥控股与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9名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各方一致同意以宏拓实业100%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作为交割日。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900号)(以下简称“《宏拓实业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宏拓实业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351,793,54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为6,351,793,54万元。

2025年12月31日,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9名股东持有的宏拓实业100%的股份已过户至宏桥控股名下,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即本过渡期利润表基准日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编制基础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并购交易之需要,对过渡期内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确定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后续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编制过渡期利润表是为了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的,明确宏拓实业过渡期间损益情况之用。因此本过渡期利润表只列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以及利润表附注,不列示比较数据。

3.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5年1月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过渡期利润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过渡期利润表按照本附注“二、过渡期利润表的编制基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过渡期利润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过渡期的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于各报告期末更新以反映各金融工具于初步确认起的信用风险的变动。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系根据本集团过往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减值准备矩阵进行估计,并根据债务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对当前及报告日期的状况的评估及货币的时间价值(如适用)而作出调整。

对于除应收账款之外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受限制银行存款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评估是否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系根据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以来所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或风险是否大幅增加。

信用风险大幅增加:

在评估自初始确认以来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该评估,本集团考虑过往经验及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及可靠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将考虑的信息包括:

1)金融工具的外部(若有)或内部信用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2)特定金融工具的外部市场信用风险指标显著恶化,如信用利差、债务人信用违约掉期价格或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度或程度大幅增加;

3)业务、财务或经济条件出现或预期出现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大幅下降;

4)债务人经营业绩出现实际或预期出现显著恶化;

5)同一债务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6)债务人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出现实际或预期出现重大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大幅下降。

对于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无法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往来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原铝板块客户款本组合为原铝板块应收客户款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铝制品深加工客户款本组合为铝制品深加工板块应收客户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如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其他应收合并范围内款项其他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除合并范围内款项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外部单位往来、保证金、押金等

8.存货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按照先进先出法及加权平均法确认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报表编制过程中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存货周转期将评估基准日评估的相关存货公允价值结转计入过渡期利润表。

9.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内容描述。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0.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12.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本报表编制过程中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评估基准日的经济尚可使用年限,残值按照评估值扣除在用价值的5%计算过渡期内的折旧。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4.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5.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报表编制过程中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资产按照自评估基准日起的预计剩余可使用年限或土地证剩余年限,残值按照0%计算过渡期内的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16.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1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8.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赁房产的装修费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9.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0.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1.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本集团以向客户移交已约定商品或服务的金额确认收入,有关金额反映预期向客户交换该等商品或服务有权收取的代价,具体而言,本集团采用五个收入确认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将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客户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时,确认合同负债。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

①销售商品内销收入:公司内销产品主要为电解铝、氧化铝以及深加工铝制品。相关产品的收入在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间点确认。

②销售商品外销收入: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为深加工铝制品,销售定价交易模式为FOB/CIF两种方式,在货物装船,取得报关单及提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22.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3.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5.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租赁负债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本集团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企业发行的同期债券利率等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1)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的折现率。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27.持有待售

(1)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8)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计算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或资产(以下统称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其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需要采用基本假设和会计估计。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主要涉及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估计、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折现率估计。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该等不同将对发生变更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变化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3)税项

本集团业务需要缴纳多种税项,但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对税项的计提做出估计,这种估计与最终的税务清算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计提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3%、5%、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流转税额5%、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6.5%、25%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流转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流转税额2%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并缴纳——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15%威海海鑫新材料有限公司15%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5%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5%山东宏顺循环科技有限公司15%宏拓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6.50%云南宏扬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

除上述公司外,本集团内其他公司适用25%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1)所得税税收优惠依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2)增值税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鲁财法〔2021〕6号),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

五、过渡期利润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过渡期利润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本期”系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收入成本主营业务153,452,250,659.41125,645,859,215.72其他业务2,534,526,574.441,542,224,009.50合计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

(2)营业收入的分解信息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同分类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合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商品类型其中:液态铝

98,443,206,162.8277,596,313,880.4098,443,206,162.8277,596,313,880.40铝合金锭

10,538,775,309.978,664,861,117.4710,538,775,309.978,664,861,117.47深加工产品

12,206,958,976.6210,292,452,053.1212,206,958,976.6210,292,452,053.12再生铝708,686,188.77553,028,604.13708,686,188.77553,028,604.13氧化铝

30,031,912,558.5926,990,523,816.1530,031,912,558.5926,990,523,816.15氢氧化铝

1,522,711,462.641,548,679,744.451,522,711,462.641,548,679,744.45废品销售及其他

2,534,526,574.441,542,224,009.502,534,526,574.441,542,224,009.50合计

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按经营地区分类其中:境内

154,141,138,323.20125,607,090,124.60154,141,138,323.20125,607,090,124.60境外

1,845,638,910.651,580,993,100.621,845,638,910.651,580,993,100.62合计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其中:某一时点转让

155,961,021,413.05127,187,024,711.94155,961,021,413.05127,187,024,711.94某一时段内转让

25,755,820.801,058,513.2825,755,820.801,058,513.28合计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按销售渠道分类其中:直接销售

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合计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155,986,777,233.85127,188,083,225.22

2.税金及附加

项目本期发生额城市维护建设税242,947,802.40教育费附加137,481,307.01地方教育费附加91,654,204.38水利基金153,183.17房产税89,343,638.80土地使用税179,339,375.31印花税246,177,423.23环保税25,291,050.03其他17,237.70合计1,012,405,222.03

3.销售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职工薪酬15,765,520.18展览费5,115,273.14其他473,183.88业务招待费12,686,574.81差旅费1,771,788.35办公费55,647.73会议费338,747.75合计36,206,735.84

4.管理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职工薪酬

772,504,619.87维修费41,532,975.73折旧

108,560,080.61无形资产摊销

236,186,313.59服务费

98,982,089.17办公费

18,136,974.78环保绿化费

5,662,094.53业务招待费

7,186,893.50水电费

12,960,442.43差旅费6,796,224.58保险费

11,631,397.04物料消耗

49,023,276.33会议费

2,857,431.55安环费用7,138,639.64其他

14,899,484.51合计1,394,058,937.86

5.研发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原材料及动力171,820,007.12薪酬34,321,433.09折旧7,227,029.58

合计213,368,469.79

6.财务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利息费用1,539,734,176.41减:利息收入148,136,895.01加:汇兑损失176,223,569.67其他支出75,973,790.32

合计1,643,794,641.39

7.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政府补助80,716,646.33进项税加计抵减139,074,083.21个税手续费返还490,503.02

合计220,281,232.56

8.投资收益

项目本期发生额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4,803,755.64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623,374.66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7,047,680.3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3,523,255.81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3,685,738.56

合计157,312,327.89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交易性金融资产

7,750,000.00衍生金融工具

-45,808,431.06合计-38,058,431.06

10.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338,631.04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003,659.89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5,917,944.90合计-17,260,235.83

11.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存货跌价损失-824,347,817.41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67,571,517.69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23,730,503.85商誉减值损失-80,417,527.18

合计-1,096,067,366.13

12.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本期发生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3,856,579.30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4,600,715.19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744,135.89

合计-13,856,579.30

13.营业外收入项目本期发生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违约金24,237,456.1824,237,456.18其他3,439,456.293,439,456.29合计27,676,912.4727,676,912.47

14.营业外支出

项目本期发生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公益捐赠249,020,771.89249,020,771.89滞纳金3,490,603.893,490,603.89其他716,202.90716,202.90总计253,227,578.68253,227,578.68

1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当年所得税费用5,985,303,302.13递延所得税费用-347,477,746.57

合计5,637,825,555.5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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