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 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如下:
1、投保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包含8,000 万元,具体以保 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 5、保险期限:12 个月/每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同意以下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董事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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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 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 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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