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
2025-04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0,577,35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7,624,486.79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2,057,518.6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6,073,669.47元。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
2025-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提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