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2025 修正)》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英威 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 及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 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孙俊英、钟子建、褚巍
2026 年3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