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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州辰悦”)持有的公司13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9.53%,占光州辰悦及其一致行动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潢川发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56%。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2、若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光州辰悦及其一致行动人潢川发投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350,136,882股减少至215,136,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6.42%减少至10.09%。

3、本次司法拍卖尚在公告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光州辰悦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司法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光州辰悦135,000,00039.53%6.33%2026年3月12日上午10时2026年3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注:1、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州辰悦及其一致行动人潢川发投除本次所持公司股份135,000,000股将被司法拍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州辰悦及其一致行动人潢川发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0,136,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若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光州辰悦及其一致行动人潢川发投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350,136,882股减少至215,136,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6.42%减少至10.09%,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2、光州辰悦及其一致行动人潢川发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司法拍卖尚在公告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告知函;

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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