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乐通股份: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4 月30 日与 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 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 以现金27,3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

2016 年7 月25 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 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12 月14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 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 年4 月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 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 年2 月26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 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 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 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

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 年4 月25 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 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 年4 月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 投资款及利息)。

2020 年4 月23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 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 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 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 年7 月31 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 年8 月11 日、 2020 年12 月3 日、2021 年8 月30 日、2022 年6 月1 日、2022 年11 月3 日、 2023 年3 月7 日、2024 年4 月25 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 《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 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具体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 2022-034;2022-074;2023-015;2024-033)。

2025 年1 月14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 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在2024 年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用募集资金 偿还崔佳、肖诗强部分股权投资款人民币12,450 万元;同时各方约定将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人民币50,284,631.95 元延期至2025 年 12 月31 日前支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因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2025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 现经公司与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各方 同意上述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3.85%支付利息,公司应于2026 年6 月30 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签订的《债 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方之一肖诗强为公 司时任副总裁,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肖诗强:曾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技术副总、总经理、 董事,公司副总裁。2020 年7 月31 日,肖诗强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上述 公司副总裁等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公司对肖诗强的债 务产生于肖诗强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且截止目前该等债务尚未偿还完毕,公司针 对该债务在历年年报中均作为关联方往来列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诗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协议中的甲方为公司(珠海市乐通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崔佳、肖诗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境 内自然人,甲方收购了乙方持有的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股权。

甲方于2024 年11 月18 日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用募集资金偿 还了部分股权收购款。

2024 年10 月30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收购款人民币12,450 万元,该数 额包括2024 年10 月30 日之前的全部利息47,522,572.95 元和部分本金 76,977,427.05 元。

各方就现存的债权债务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商谈,并达成一致意见,本着 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执行。

第一条 股权收购款内容及还款安排

1、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为人民币 50,284,631.95 元,利息2,263,907.55 元,合计52,548,539.5 元。

2、各方同意上述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3.85%支付利息,甲方应 于2026 年6 月30 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即本金50,284,631.95 元、利息 3,223,930.72 元,合计53,508,562.67 元。

第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 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能够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 降低公司管理风险,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肖诗强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 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