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副总裁吕娴女士、安全总监段峰先生、副总裁罗显明先生、总工程师何丰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9,375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吕娴女士、段峰先生、罗显明先生、何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其中吕娴女士、罗显明先生、何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分别减持公司股份43,750股、43,750股、50,000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3%、0.0023%、0.0026%,段峰先生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吕娴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9日 | 10.8400 | 20,000 | 0.0011% |
| 2025年10月13日 | 10.7000 | 23,750 | 0.0013% | ||
| 罗显明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8日 | 11.7000 | 43,750 | 0.0023% |
| 何丰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13日 | 11.0000 | 50,000 | 0.0026% |
| 合计 | - | - | - | 137,500 | 0.0073% |
吕娴女士、段峰先生、罗显明先生、何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2.若部分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吕娴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000 | 0.0093% | 131,250 | 0.00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750 | 0.0023%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250 | 0.0069% | 131,250 | 0.0069% | |
| 段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87,500 | 0.0046% | 87,500 | 0.004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75 | 0.0012% | 21,875 | 0.001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625 | 0.0035% | 65,625 | 0.0035% | |
| 罗显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000 | 0.0093% | 131,250 | 0.00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750 | 0.0023%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250 | 0.0069% | 131,250 | 0.0069% | |
| 何丰 | 合计持有股份 | 650,000 | 0.0344% | 600,000 | 0.031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 | 0.0026%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 | 0.0318% | 600,000 | 0.0318% | |
二、其它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吕娴女士、段峰先生、罗显明先生、何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