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2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应当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
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的,仅能接受对本次股东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方合法权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1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上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4 | 回购股份种类、用途及数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7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1-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共有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5年
月
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号海大科学园
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联系电话:(
)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联系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邮政编码:511434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方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 1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 11.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 11.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上限 | √ | |||
| 11.04 | 回购股份种类、用途及数量 | √ | |||
| 11.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 11.07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等: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类别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