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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与苏州方元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管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朱街2号的房屋出租给方元管业使用,租赁面积17,550.41平方米,租赁期限五年。

2023年12月25日,公司与方元管业签订了《关于<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公司继续将苏州工业园区朱街2号的厂房出租给方元管业使用,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2018年11月3日、2024年1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2024-005)。

现经公司与方元管业友好协商,决定提前解除上述租赁合同。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苏州方元管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汤巧玲

3、注册资本:14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朱街2号

5、经营范围:批发:管道及其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厨房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塑料制品、橡塑制品、酒店用品、建筑装璜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劳保用品、针织用品、化妆品;仓储服务,物业管理,搬运装卸;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璜设计;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方元管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解除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苏州方元管业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25年6月1日起,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关系终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政府工程外线高压电缆未接到地块红线,甲方申请用电时,从审批到

施工周期延长(主要为312国道、军事电缆、娄江河道管理、市政综合管理部门及跨区域协调和审批等,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用电,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在退租后给予乙方7个月免租缓冲期作为补偿。甲方在完成房屋返还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乙方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租赁房屋及场地腾空并返还给甲方。甲乙

双方应在返还房屋时共同确认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若存在争议,则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予以确认责任划分。

5、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将使公司租赁收入减少,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解除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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