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19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 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 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6 年3 月20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 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变更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规模变化 情况、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 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 律文件。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4 月8 日(星期三)15:0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