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 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 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9 月29 日,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30 日、2025 年10 月11 日、2025 年11 月4 日、2025 年11 月25 日、2025 年11 月29 日、2025 年12 月3 日、2025 年12 月30 日、2026 年1 月28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及《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2025-104、2025-109、2025-115、2025-116、2025-129、 2026-00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交易文件,公司 与交易对方执行了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自过渡期管理措施执行之日起,标 的公司所有风险、责任及损益均转由公司享有及承担;公司已按相关约定将监管 账户内相当于交易对价总额的51%的暂存价款向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解付;公 司已安排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过渡期措施执行前损益进行审计。 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29 日、2025 年12 月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2025-116)。
为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以加速后续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分别于 2026 年1 月26 日、2026 年2 月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 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7 日、2026 年2 月14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为尽快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其现股东的关联方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向其申请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的风险保证金,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 的公司拟申请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 未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3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 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